无人机采购招标文件补充方案

发布日期:2013-12-17 浏览次数:3049 字体【

一、无人机采购招标文件更正、补充说明



关于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Y201312有关描述的更正及补充:

1、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函(格式)4条取消;

2、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供货及投标报价表(格式)中的供货报价表中的分项中必须含有“培训费”。

二、投标单位无人机现场演示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统一无人机采购招标现场演示作业,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组织原则,结合无人机航飞实际、注重实效、规范投标单位无人机演示,特制订本方案。

(二)演示地点

地点:庐江县(演示地点地势开阔,有起降场地)。

(三)组织形式

采取现场无人机飞行展示和成果精度检测相结合的方式,侧重于无人机航拍相片的飞行质量和精度指标达成情况。所有演示单位均需提供演示地航拍相片一套,由招标方组织精度检测,以确定最终得分。

1、设备飞行演示滞留空中时间每家单位均为 60 分钟(不包括飞行准备时间),由投标方在指定场地进行。

2、航拍相片的质量检查和精度检测由招标方完成,时间为 1 天。

(四)安全保障

投标单位制定安全保障方案,确保演示作业安全。若因无人机出现意外而发生事故,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五)评分标准

1、飞行演示

1 演示方式:指定场地范围内,地面分辨率为优于 8cm 的航拍作业,飞行设备自带,评委会现场检验采用投标书约定一致的飞行平台和摄影平台。

2)航拍要求

1)飞行范围由评委会事先确定,现场抽签确定飞行演示顺序。

2)投标单位只能使用与投标文件一致的飞行平台和摄影平台,不得采用其他装置。

3 投标单位注意飞行安全,如出事故自负。

4)各组现场提交航拍成果相片文件、POS 点文件、相机鉴定文件。

2、技术要求

1) 航摄地面分辨率:6-8cm,不得超出此范围。

2)平均旁向重叠 25%,平均航向重叠 65%

3、技术标准

1)  CH/Z 3002-2010《无人机航摄系统技术要求》;

2)  CH/Z 3001-2010《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

3)  CH/Z 3004-2010《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4)  CH/Z 3003-2010《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5)  CH/Z 3005-2010《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6)  GB/T7930-20081:500 1:1000 1:2000 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7)  GB/T7931-20081:500 1:1000 1:2000 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4、成绩评定

评分主要根据:(1)现场演示的表现(起飞和降落、载荷大小及专家对飞行作业的印象分等);

2)完成的工作量(飞行时间内,在满足精度要求的前提下航摄的有效范围大小);

3)数据检测后的飞行质量(压线率、仰俯角、侧滚角等)、摄影质量(航片色彩、重叠度、分辨率、清晰度等)、成图精度(检查点平面精度、高程精度等)等方面评定,飞行质量以空三成果中相片瞬时旋偏角(kapa)、侧滚角(omiga)、仰俯角(phi)等指标为考核内容,摄影质量评价要求地面分辨率为 68cm,色彩清晰、有层次感,航向重叠度、旁向重叠度符合 65%25%标准;成图精度评价则以保密点作为检查点,在立体环境检查保密点的平面精度、高程精度。

最终根据综合指标符合情况由评委会确定高低排名,第一名 35 分,第二名 25 分,第三名 15 分。

(六)组织领导

评委会在院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评标的组织实施工作。

1.负责起草演示规则、考核评分标准等技术文件。

2.负责演示场地的选址和布置、检测所需仪器设备的准备、检验与分配。

3.负责飞行现场演示的监督、评分及其汇总登记工作。

4.负责航飞后处理质量执裁、成果确认、评分、汇总登记工作。

5.负责评标分数汇总。

(七)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1.飞行演示:2013 12 22 日上午 9:00

2、定标时间初步定于 2013 12 23 日上午 1100。如因天气或演示时间增加等原因,定标时间顺延。

一、无人机采购招标文件更正、补充说明



关于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Y201312有关描述的更正及补充:

1、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的投标函(格式)4条取消;

2、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编制“供货及投标报价表(格式)中的供货报价表中的分项中必须含有“培训费”。

二、投标单位无人机现场演示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统一无人机采购招标现场演示作业,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组织原则,结合无人机航飞实际、注重实效、规范投标单位无人机演示,特制订本方案。

(二)演示地点

地点:庐江县(演示地点地势开阔,有起降场地)。

(三)组织形式

采取现场无人机飞行展示和成果精度检测相结合的方式,侧重于无人机航拍相片的飞行质量和精度指标达成情况。所有演示单位均需提供演示地航拍相片一套,由招标方组织精度检测,以确定最终得分。

1、设备飞行演示滞留空中时间每家单位均为 60 分钟(不包括飞行准备时间),由投标方在指定场地进行。

2、航拍相片的质量检查和精度检测由招标方完成,时间为 1 天。

(四)安全保障

投标单位制定安全保障方案,确保演示作业安全。若因无人机出现意外而发生事故,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五)评分标准

1、飞行演示

1 演示方式:指定场地范围内,地面分辨率为优于 8cm 的航拍作业,飞行设备自带,评委会现场检验采用投标书约定一致的飞行平台和摄影平台。

2)航拍要求

1)飞行范围由评委会事先确定,现场抽签确定飞行演示顺序。

2)投标单位只能使用与投标文件一致的飞行平台和摄影平台,不得采用其他装置。

3 投标单位注意飞行安全,如出事故自负。

4)各组现场提交航拍成果相片文件、POS 点文件、相机鉴定文件。

2、技术要求

1) 航摄地面分辨率:6-8cm,不得超出此范围。

2)平均旁向重叠 25%,平均航向重叠 65%

3、技术标准

1)  CH/Z 3002-2010《无人机航摄系统技术要求》;

2)  CH/Z 3001-2010《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

3)  CH/Z 3004-2010《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4)  CH/Z 3003-2010《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5)  CH/Z 3005-2010《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6)  GB/T7930-20081:500 1:1000 1:2000 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

7)  GB/T7931-20081:500 1:1000 1:2000 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

4、成绩评定

评分主要根据:(1)现场演示的表现(起飞和降落、载荷大小及专家对飞行作业的印象分等);

2)完成的工作量(飞行时间内,在满足精度要求的前提下航摄的有效范围大小);

3)数据检测后的飞行质量(压线率、仰俯角、侧滚角等)、摄影质量(航片色彩、重叠度、分辨率、清晰度等)、成图精度(检查点平面精度、高程精度等)等方面评定,飞行质量以空三成果中相片瞬时旋偏角(kapa)、侧滚角(omiga)、仰俯角(phi)等指标为考核内容,摄影质量评价要求地面分辨率为 68cm,色彩清晰、有层次感,航向重叠度、旁向重叠度符合 65%25%标准;成图精度评价则以保密点作为检查点,在立体环境检查保密点的平面精度、高程精度。

最终根据综合指标符合情况由评委会确定高低排名,第一名 35 分,第二名 25 分,第三名 15 分。

(六)组织领导

评委会在院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评标的组织实施工作。

1.负责起草演示规则、考核评分标准等技术文件。

2.负责演示场地的选址和布置、检测所需仪器设备的准备、检验与分配。

3.负责飞行现场演示的监督、评分及其汇总登记工作。

4.负责航飞后处理质量执裁、成果确认、评分、汇总登记工作。

5.负责评标分数汇总。

(七)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1.飞行演示:2013 12 22 日上午 9:00

2、定标时间初步定于 2013 12 23 日上午 1100。如因天气或演示时间增加等原因,定标时间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