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配电改造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24 浏览次数:2148 字体【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DC20210525-03-WY

2、项目名称: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配电改造工程项目

3、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18

4、项目单位: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5、项目概况:

1)院内厂房改造新增1路电源接入;

2)原1#7#楼底商铺共用1路电源负载过大,现新增1路电源至7#楼底商铺。新增配电房配电及新增沿街商铺主电源。

6、招标范围:

1)、外部管线改造、管井砌筑及开挖恢复;

2)、电力电缆敷设;

3)、新增户外配电箱及基础;

 (4)、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资金来源:自筹

 (6)、项目概算及最高限价: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

(7)、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8)、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

       3、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投标人同时具有: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证书;

(3)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10)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15)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20)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210527日上午08:302021063日下午17:3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包河区九华山路18号省地质测绘院办公楼一楼物业管理中心办公室免费登记领取。

3、联系人:陈工电话:13339286927  0551-65218530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0604日下午15点00分

2、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18

省地质测绘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开标现场;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1060415点00

六、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18号

联系人:陈工电话:133392869270551-65218530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
、凡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参与合肥市招投标活动的安徽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在安徽省按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3、评标依据:主要依据投标人的商务标报价、经营资质、技术响应、施工方案、保证措施、竣工后服务承诺。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要求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原则上为合理低价者中标。

4、投标人的工程报价高于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实行总价承包,中标后工程总价不做调整;投标人应对设计和现场进行详细研究,慎重报价。

6、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八、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投标人必须在本次招标开标前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汇入省地质测绘院账户(请备注: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配电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无投标保证金将无权参与本次投标。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基本帐户

单位名称: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4001468608050001052

税号:12340000485000569Q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DC20210525-03-WY

2、项目名称: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配电改造工程项目

3、项目地点: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18

4、项目单位: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5、项目概况:

1)院内厂房改造新增1路电源接入;

2)原1#7#楼底商铺共用1路电源负载过大,现新增1路电源至7#楼底商铺。新增配电房配电及新增沿街商铺主电源。

6、招标范围:

1)、外部管线改造、管井砌筑及开挖恢复;

2)、电力电缆敷设;

3)、新增户外配电箱及基础;

 (4)、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资金来源:自筹

 (6)、项目概算及最高限价: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

(7)、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8)、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须提供营业执照)

       3、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投标人同时具有: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证书;

(3)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10)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15)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20)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210527日上午08:302021063日下午17:3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包河区九华山路18号省地质测绘院办公楼一楼物业管理中心办公室免费登记领取。

3、联系人:陈工电话:13339286927  0551-65218530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0604日下午15点00分

2、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18

省地质测绘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开标现场;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1060415点00

六、联系方法

项目单位: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18号

联系人:陈工电话:133392869270551-65218530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
、凡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参与合肥市招投标活动的安徽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在安徽省按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3、评标依据:主要依据投标人的商务标报价、经营资质、技术响应、施工方案、保证措施、竣工后服务承诺。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要求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原则上为合理低价者中标。

4、投标人的工程报价高于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实行总价承包,中标后工程总价不做调整;投标人应对设计和现场进行详细研究,慎重报价。

6、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对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八、保证金账户(选择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投标人必须在本次招标开标前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汇入省地质测绘院账户(请备注: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配电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无投标保证金将无权参与本次投标。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基本帐户

单位名称: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行:建行合肥庐阳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4001468608050001052

税号:12340000485000569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