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之报废电梯出售处置竞争性谈判(二次)中标(成交)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17 浏览次数:2153 字体【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DC20210105-01AQ

2、项目名称: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之报废电梯出售   

             处置竞争性谈判(二次))

3、项目单位: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4、项目概况: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之报废电梯出售  

                  处置,不含楼顶电梯机房工字钢,采用竞争性报价方式且报

                  价合理最高者中标。

二、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3月17日 

三、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志田拆除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万肆仟捌佰元整(¥14800.00元)

四、公示日期、监督部门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18日。

   监督部门: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1-65218595。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

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2021年3月17日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DC20210105-01AQ

2、项目名称: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之报废电梯出售   

             处置竞争性谈判(二次))

3、项目单位: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4、项目概况: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报废资产处置项目之报废电梯出售  

                  处置,不含楼顶电梯机房工字钢,采用竞争性报价方式且报

                  价合理最高者中标。

二、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3月17日 

三、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志田拆除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万肆仟捌佰元整(¥14800.00元)

四、公示日期、监督部门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18日。

   监督部门: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1-65218595。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

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