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2020-2022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22-11-10 浏览次数:1021 文章作者:张艳 字体【

近日,省直文明委印发《关于表彰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的通报》(直文明〔2022〕5号),我院荣获“2020-2022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创建基础,强化思想引领,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培育文明风尚,弘扬效老敬老传统美德,持续做好离退休老同志慰问、学费报销等各项工作。在全院的共同努力下,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文明素养不断提升,多年来保持“合肥市文明单位”“省直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省直文明委印发《关于表彰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的通报》(直文明〔2022〕5号),我院荣获“2020-2022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创建基础,强化思想引领,加强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培育文明风尚,弘扬效老敬老传统美德,持续做好离退休老同志慰问、学费报销等各项工作。在全院的共同努力下,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文明素养不断提升,多年来保持“合肥市文明单位”“省直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