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05 浏览次数:2214 字体【

皖国资人教﹝201674



各市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41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按省人社厅、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6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化工、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经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审核受理后,申报人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笔试时间为2016924日上午9:00—11:30,参加笔试人员于9238:00—17:00到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合肥市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A2210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领取准考证。报送材料时,同时递交《申报 XX 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
  三、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其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面试定于20161015日上午8:30开始,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当日上午8:15前到省国资委办公楼4楼会议室报到侯考。面试开始20分钟后无特殊原因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送材料时,还需报送《直接申报 XX 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附件2)。
  四、正常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需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申报者的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面试定于1022日上午8:30开始,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当日上午8:15前到省国资委办公楼4楼会议室报到侯考。面试开始20分钟后无特殊原因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可在省国资委门户网站在线办事栏下载中心下载)一式2(可打印)。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另附同底彩色照片1张。直接申报的,须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直接申报字样;
  2.《申报XX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3,用A3纸打印)一式20份,表中主要业务工作实绩、论文著作及获奖情况以最近5年为主;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由用人单位审验盖章、审签人签字,下同);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或免试审批表原件;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1份(近5年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72学时);
  7.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以最近5年为主)1份;
  8.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成果证书、获奖证书(以最近5年为主)原件及复印件1份;
  9.论文、著作及其它与申报有关的材料(以最近5年为主)原件1份;
  10.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5)、公示证明(附件6)、审核记录表(附件7)原件各1份。
  申报材料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文字要简练。业绩及获奖情况,要注明项目名称,批准或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级别;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项目,可提供材料证明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及所起的作用。论文、论著须注明刊物的名称、刊号及发表时间。工作简历应按职务、岗位变动情况分段填写。申报人工作、资格及聘任年限时间截止计算到20161231日。
  六、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逐级在《审核记录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各省辖市人社部门、省直管县人社部门、省直单位及省属企业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对本地区、本单位申报人材料审核盖公章后,出具委托评审函,并填写《申报 XX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excel格式录入,用A3纸打印,加盖公章,并报送电子文档),统一报送省国资委。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材料,由省国资委先行审核后,集中统一报送省人社厅审定。
  七、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831日受理淮北、亳州市申报材料;91日受理宿州、蚌埠市申报材料;92日受理阜阳、淮南市申报材料;95日受理滁州、六安市申报材料;96日受理马鞍山、芜湖市申报材料;97日受理黄山、合肥市申报材料;98日受理池州、安庆市及宿松县申报材料;99日受理宣城、铜陵市及广德县申报材料;912-14日受理省属企业申报材料;919-20日受理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申报材料。
  各市及有关单位须按照以上时间安排(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报送材料,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送的,须提前与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联系。报送材料时间截止到922日,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地点:省国资委办公楼412房间。
其他未及事宜由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51-6268794362687968,联系人:汪涓)。

    附件:1.申报 XX 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直接申报 XX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申报 XX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4.申报 XX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6.单位公示证明
       7.审核记录表



                          安徽省国资委
                           2016729

(来源:http://www.ahgzw.gov.cn/ahgzwweb/web/info_view.jsp?strId=14700141279104516


    附件附件1—7.rar

皖国资人教﹝201674



各市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省属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41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按省人社厅、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6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化工、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经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审核受理后,申报人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笔试时间为2016924日上午9:00—11:30,参加笔试人员于9238:00—17:00到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合肥市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A2210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领取准考证。报送材料时,同时递交《申报 XX 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
  三、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其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面试定于20161015日上午8:30开始,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当日上午8:15前到省国资委办公楼4楼会议室报到侯考。面试开始20分钟后无特殊原因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送材料时,还需报送《直接申报 XX 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附件2)。
  四、正常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需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申报者的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面试定于1022日上午8:30开始,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当日上午8:15前到省国资委办公楼4楼会议室报到侯考。面试开始20分钟后无特殊原因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可在省国资委门户网站在线办事栏下载中心下载)一式2(可打印)。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另附同底彩色照片1张。直接申报的,须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直接申报字样;
  2.《申报XX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3,用A3纸打印)一式20份,表中主要业务工作实绩、论文著作及获奖情况以最近5年为主;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由用人单位审验盖章、审签人签字,下同);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务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或免试审批表原件;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1份(近5年每年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72学时);
  7.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以最近5年为主)1份;
  8.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成果证书、获奖证书(以最近5年为主)原件及复印件1份;
  9.论文、著作及其它与申报有关的材料(以最近5年为主)原件1份;
  10.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5)、公示证明(附件6)、审核记录表(附件7)原件各1份。
  申报材料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文字要简练。业绩及获奖情况,要注明项目名称,批准或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级别;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项目,可提供材料证明本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及所起的作用。论文、论著须注明刊物的名称、刊号及发表时间。工作简历应按职务、岗位变动情况分段填写。申报人工作、资格及聘任年限时间截止计算到20161231日。
  六、按照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逐级在《审核记录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各省辖市人社部门、省直管县人社部门、省直单位及省属企业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对本地区、本单位申报人材料审核盖公章后,出具委托评审函,并填写《申报 XX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excel格式录入,用A3纸打印,加盖公章,并报送电子文档),统一报送省国资委。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材料,由省国资委先行审核后,集中统一报送省人社厅审定。
  七、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831日受理淮北、亳州市申报材料;91日受理宿州、蚌埠市申报材料;92日受理阜阳、淮南市申报材料;95日受理滁州、六安市申报材料;96日受理马鞍山、芜湖市申报材料;97日受理黄山、合肥市申报材料;98日受理池州、安庆市及宿松县申报材料;99日受理宣城、铜陵市及广德县申报材料;912-14日受理省属企业申报材料;919-20日受理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申报材料。
  各市及有关单位须按照以上时间安排(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报送材料,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送的,须提前与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联系。报送材料时间截止到922日,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地点:省国资委办公楼412房间。
其他未及事宜由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51-6268794362687968,联系人:汪涓)。

    附件:1.申报 XX 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直接申报 XX 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申报 XX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4.申报 XX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6.单位公示证明
       7.审核记录表



                          安徽省国资委
                           2016729

(来源:http://www.ahgzw.gov.cn/ahgzwweb/web/info_view.jsp?strId=1470014127910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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